环评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液化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5/07/14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液化气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56.44万吨/年;

  建设内容:(1)生产装置:新建一套56.44万吨/年异丁烷装置;(2)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储运系统部分依托金陵分公司现有,部分新增;

  投资总额:约10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金陵分公司厂区内。

  占地面积:79698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58970657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电话:(025)85608187  传真:(025)85608188

  邮箱:jsrainfine@126.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F   邮政编码:21000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有:建设项目概况、工程污染源及环保措施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社会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工程可行性论证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必要时召开评审会、论证会或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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